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中韩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本科授课资格审核认定补充办法
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教师本科授课资格审核认定暂行办法》(中南大教字(2002)13号)第十条:“因教学工作需要且师资紧缺的课程,外聘或特聘的教师由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、试讲后报教务处审批”的规定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一条 因教学工作需要,学院外聘的非中方专职教师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一、高等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证;
二、完备的学历学位证书材料或国外同学历证明;
三、同期在外单位的工作合同书或工作证;
四、身份证或护照。
第二条 学院特聘或外聘教师必须通过试讲。通过试讲的教师应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教师授课资格审核表》,经学院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备案。
第三条 本办法由中韩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第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中韩国际教育学院
2015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