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中韩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本科授课资格审核认定补充办法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6-15浏览次数:279

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中韩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本科授课资格审核认定补充办法

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教师本科授课资格审核认定暂行办法》(中南大教字(200213号)第十条:“因教学工作需要且师资紧缺的课程,外聘或特聘的教师由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、试讲后报教务处审批”的规定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一条 因教学工作需要,学院外聘的非中方专职教师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、高等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证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、完备的学历学位证书材料或国外同学历证明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、同期在外单位的工作合同书或工作证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四、身份证或护照。

   

第二条 学院特聘或外聘教师必须通过试讲。通过试讲的教师应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教师授课资格审核表》,经学院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备案。

第三条 本办法由中韩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第四条  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中韩国际教育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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