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本科毕业生提前毕业及延长学制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现将2014年普通本科生办理提前毕业及延长学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办理提前毕业: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,学校应对学生申请提前毕业正确引导,从严审批。因此,2011级学生申请提前毕业,必须学习成绩特别优异,学分绩点在3.0以上,本次期中考试结束后未修满学分在10学分(含10学分)以内,且预计能于毕业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。申请提前毕业学生需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本科生提前毕业申请审批表》。
2.办理延长学制:凡未修满学分较多,且预计经过期末考试后,仍不能于毕业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的2014届预计毕业生,可申请延期毕业,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。申请延长学制学生需填写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本科生延长学习限申请表》。
3.请相关学院将本院学生申请表集中,由教学院长签字后于5月20日前报教务部学务管理办公室,待学校审核后进行学生学籍异动工作。
4.通知中所涉及的表格请在教务部的网站上下载。
特此通知
教务部
2014年05月04日